离退休工作处考勤管理制度
供稿者:  离退休工作处     (2021-04-13)        阅读:

离退休工作处考勤管理制度

   

   一、为了加强离退休处在职人员考勤管理,维护工作秩序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  二、部门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外出办事前,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。

   三、严格请、销假制度。除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外,员工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(含1天),由部门负责人批准。超过一天上报学校批准。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。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。

   四、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,按迟到论处;超过30分钟以上者,按旷工半天论处。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,按早退论处;超过30分钟下班者,按旷工半天论处。

   五、工作时间禁止打牌、下棋、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如有违反者由部门负责人予以批评并现场纠正,多次违反者或不接受批评、拒不纠正者视情给予纪律处理。

   六、员工的考勤情况,由人事信息员负责,分工会负责人监督检查。

   七、本规章制度从处务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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